第15章 陈年往事带来的经验(1/2)

作品:《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话说春天律师事务所一名韩姓老律师某一次做为原告代理人,代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韩律师的表现非常好,将被告给说的是哑口无言。

庭审结束后,根据韩律师的分析,胜诉可以说是八玖不离十了。

可万万没想到,等韩律师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当韩律师看到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时,顿时让这位做了二十多年的老律师有些找不北了。

要说还是人家韩律师人老有涵养,不哭也不闹,签完字走人。

然后又一纸上诉状,将案子上诉到了商都市中级法院。

然后,就开始了比较漫长的等待。

过了一个月,没有收到中院的开庭通知;又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有收到中院的开庭通知。

这就有点问题了,正常情况下,两个月的时间,二审的结果都该出来了,可现在连开庭的消息来没有。

韩律师只好跑到基层法院,找到一审的承办法官。

找到了这位承办法官,一审承办法官的解释差一点让韩律师得了脑梗:由于法官平时太忙,那个案子卷宗还没有转给中院。

一审法院没有向二审法院转卷宗,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二审的开庭通知了。

韩律师在“和气”的催促了一下后,再一次很有“涵养”的离开了,回去继续等信息。

终于,又等两个多月,等来了中院开庭的消息。

开庭那天,中院的主审法官一见到是韩律师,法官到也很是热情。大家都经常见面的,没有必要板着脸说话。只不过,这热情之中还带着一些不解。

庭审开始,韩律师信心满满的宣读上诉状,直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主审法官等韩律师宣读完了上诉状,手里举着一审的卷宗,对韩律师说道:“你不是在一审时都承认了吗?还有什么好上诉的。”

主审法官的话,让对方的律师偷笑不已。

而韩律师闻言,一脸惊讶的看了眼二审的主审法官:“我什么时候承认了?”

主审法官把手中的卷宗递给了书记员:“你自己看,庭审笔录最后一句,后面还有人的签名。”

韩律师不解的接过书记员递过来的卷宗,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把庭审笔录一看,顿时是怒从胆边生。

只见在一审庭审笔录的最后,自己签名上方的留白处,清清楚楚的写着,原告代理律师自认的有关内容。

如果根据这些自认的内容,这个案子确实不应该再上诉了。

可韩律师比别人清楚,他是不是自认,他还不知道吗?

很显然,这句话是在他签字之后被人给补上去的。

韩律师从业二十几年,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他“叭”的一下将庭审笔录拍在了桌子上,然后对二审的主审法官说道,“笔录最终那句所谓自认的话,并不是我在一审庭审时所说。而且按常理,我已经做过了最后陈述,也不可能再自认与我所举证不相符的事实。因此,这句话是后补上的,我要求进行鉴定。”

代理人当庭提出鉴定申请,而且已经不是案件事实的问题,而很可能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了。

法官立刻中止了案件的审理,准备向上汇报案子的情况。

至于是否向检察院汇报,那就不是他这个主审法官所能做主的了。

韩律师离开了法院,可他并没有直接回所里,而是直奔省政府而去。

千万别误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韩律师并不是去上访的。

他很轻松地进了省政府的门,然后来到了经委办公室,找到了时任省经委办公室主任的自己的夫人。

韩律师的夫人一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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