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律援助 4(1/2)

作品:《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就在郝好拿起了警方侦查卷,准备从警方的审讯笔录开始阅卷的时候。

门被推开了,孙建军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儿一起走了进来。

女孩儿离开后,孙建军搬着案卷材料做到了郝好的对面。

两人相视一笑,并没有交谈,而是埋头于阅卷大业之中。

——————

翻开侦查卷,郝好从第一次审讯笔录开始看了起来。

这一看,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姓名”审讯人员问。

“许强”

“性别”

“男”

“年龄”

“25”

……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在问完了许强的基本情况后,审讯人员开始转入正题。

“知道。我强歼了杨雪。”

“还有呢?”

“我没有杀她,……”

看到这里,郝好眉头皱了起来。

他再次拿出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没错,许强是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杀人。

审讯笔录许强说的话到是和他一直的态度一致。

这问题是,这是第一次审讯,警方调查人员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提到杨雪已经死了。

那为什么许强在警方调查人员没有说出杨雪已经死了的情况下,要说自己没有杀杨雪呢?

如果人是他杀的,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如果人不是他杀的,……?

一连串的问题,让郝好头开始大了起来。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刑事二审案件,阅阅卷、见见人,然后写个辩护词,开庭时一念就完事了。

可没有想到,这才一阅卷,就给自己弄了这么大一个谜团等着自己去解决。

继续往下看。

不管了,先划个重点。

后面的审讯中,许强详细的供述了自己歼淫杨雪的过程。

据许强供述,他在歼淫杨雪时,因为害怕杨雪发出声音而惊醒旁边的男主人,就用枕头捂在了杨雪的头部。但在他连夜离开时,杨雪还活着,他根本就不知道杨雪死了。

随后的材料中,有杨雪丈夫的证言。

杨雪丈夫说,他前一天晚上喝醉了,睡得很死,根本不知道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一向早起的杨雪还在睡觉,就推了一下她,这才发生杨雪已经死了,然后就立刻报了警。

三十晚上一起喝酒的人,虽然做了证言,但这些证言除了证明杨雪已经死亡外,什么也证明不了。

法医的鉴定结论表明,杨雪死亡的时间是在凌晨3时30分至4时之间,死亡前有性·行为,死亡原因系窒息死亡,是被呕吐物堵住了气管儿导致窒息死亡的。

“死亡前有性·行为?”郝好看着这个结论陷入沉思,那么,在许强歼淫结束后,杨雪是不是还活动着呢?

如果杨雪此时已经死了,让么许强的罪名就不是故意杀人,而应该是强歼致人死亡了。

看来,这个问题需要弄清楚才行。

强歼至人死亡只是在强歼罪的属于情节严重的一种情形。

按刑法规定,强歼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故意杀人罪,按刑法量刑表述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两者都含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由于表述的前后顺序不一样,是有着重大的差别的。

强歼致人死亡的,首先考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然后再考虑无期徒刑,最后才是死刑。如果没有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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