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律援助 4(1/2)
作品:《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就在郝好拿起了警方侦查卷,准备从警方的审讯笔录开始阅卷的时候。
门被推开了,孙建军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儿一起走了进来。
女孩儿离开后,孙建军搬着案卷材料做到了郝好的对面。
两人相视一笑,并没有交谈,而是埋头于阅卷大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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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侦查卷,郝好从第一次审讯笔录开始看了起来。
这一看,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姓名”审讯人员问。
“许强”
“性别”
“男”
“年龄”
“25”
……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在问完了许强的基本情况后,审讯人员开始转入正题。
“知道。我强歼了杨雪。”
“还有呢?”
“我没有杀她,……”
看到这里,郝好眉头皱了起来。
他再次拿出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没错,许强是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杀人。
审讯笔录许强说的话到是和他一直的态度一致。
这问题是,这是第一次审讯,警方调查人员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提到杨雪已经死了。
那为什么许强在警方调查人员没有说出杨雪已经死了的情况下,要说自己没有杀杨雪呢?
如果人是他杀的,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如果人不是他杀的,……?
一连串的问题,让郝好头开始大了起来。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刑事二审案件,阅阅卷、见见人,然后写个辩护词,开庭时一念就完事了。
可没有想到,这才一阅卷,就给自己弄了这么大一个谜团等着自己去解决。
继续往下看。
不管了,先划个重点。
后面的审讯中,许强详细的供述了自己歼淫杨雪的过程。
据许强供述,他在歼淫杨雪时,因为害怕杨雪发出声音而惊醒旁边的男主人,就用枕头捂在了杨雪的头部。但在他连夜离开时,杨雪还活着,他根本就不知道杨雪死了。
随后的材料中,有杨雪丈夫的证言。
杨雪丈夫说,他前一天晚上喝醉了,睡得很死,根本不知道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一向早起的杨雪还在睡觉,就推了一下她,这才发生杨雪已经死了,然后就立刻报了警。
三十晚上一起喝酒的人,虽然做了证言,但这些证言除了证明杨雪已经死亡外,什么也证明不了。
法医的鉴定结论表明,杨雪死亡的时间是在凌晨3时30分至4时之间,死亡前有性·行为,死亡原因系窒息死亡,是被呕吐物堵住了气管儿导致窒息死亡的。
“死亡前有性·行为?”郝好看着这个结论陷入沉思,那么,在许强歼淫结束后,杨雪是不是还活动着呢?
如果杨雪此时已经死了,让么许强的罪名就不是故意杀人,而应该是强歼致人死亡了。
看来,这个问题需要弄清楚才行。
强歼至人死亡只是在强歼罪的属于情节严重的一种情形。
按刑法规定,强歼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故意杀人罪,按刑法量刑表述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两者都含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由于表述的前后顺序不一样,是有着重大的差别的。
强歼致人死亡的,首先考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然后再考虑无期徒刑,最后才是死刑。如果没有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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