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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勾离国志(2/2)

国子民以勾族为主,这字读作“勾”,写作“乚”。

勾族上半身与人无异,下半身却是一根蛇尾,称之为人身勾尾的勾人。

自然,勾族不会这么认为,他们只会说人是勾身人足的人勾。

俗话说,足尾同路。

原来是说人足与勾尾虽然迥异,但都是行路所用,意指求同存异,亦或者达成相同结果的不同方法。

不过这个词传到后面,意义变成两种秉性的事情混合一处,迟早会出事端。

这里面的端倪,隐约可见勾国与人国的关系。

勾族是上古神魔帝勾离的血脉后裔,与人族算是同出一宗。

但两边肯定是不对付,若非两界山与西域荒漠隔绝,迟早要做上一场……应当说绝对已做上一场。

人国传承至今,王朝更迭不知几许,勾离妖国自然也是如此。

按《勾离国志》所说,勾族一度连皇位都失却,直到白娘王横空出世,将窃权的几大妖族击溃,才恢复勾家河山,也就是如今勾离妖国的执权王朝。

这可不许笑。

帝勾离又名帝娘,娘是勾族贵姓,比人国姬姓还要有分量。

书抄一半,一个官吏迈进偏厅来。

“你是今日坐堂?看你眼生,是第一次来?”

官吏打量方休,一边道:“我是本县县丞,县令公务繁忙,县衙里由我升堂审案。”

“方休见过大人。”

方休放下笔,客气行个礼:“我的确是第一次坐堂,还请大人多照看。”

“都是职责之内的事,谈不上照看不照看。”

县丞挥手,接着道:“方才有妖民报案,我已派捕快去拘人,待会儿就要升堂,先跟你合计合计。”

“大人是要合计什么?”

方休不明就里。

“那妖民告的是有人欠债不还,这种案子,往常都是直接判妖民败诉。”

县丞说明案情:“不过今日这妖民来势汹汹,还花钱请了讼师,似乎不好对付,你有什么主意?”

“欠债还钱,不是天经地义?”

方休听得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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