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神鹰的子孙(2/3)

老鼠,但个头大得多,体长一般都有40—50厘米左右。这种巨鼠善游泳会打洞,皮毛优良,肉味鲜美,捉到它之后,可以将它们的皮毛制成衣帽,肉可以拿来吃,因此不管是巴塔尼亚人还是当地的土人都喜欢捕猎这种动物,达克队长这次就是奔着巨鼠来的。

然而,他和加特尔上尉在山里转悠了大半天,却连巨鼠的毛也没见到半根,只是打到了几只不值钱的兔子,让他们俩十分扫兴。

就在他俩打算回去的时候,突然天空中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鸣叫,两个人都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蓝鹰!”他们向着天上看去,只见一只蓝色的飞鹰迅捷地从眼前飞过,向着远方飞去。

原来,在这个岛上有一个原始民族叫做鹰族人,他们的人口大约有一万多,从人种上来讲也和巴塔尼亚人一样属于黄种人。鹰族人内部还分成了二十多个小部落,但不管哪个部落,他们都拥有一手绝技,那就是驯化一种蓝色的鹰。

这种蓝色的鹰也是东洋群岛特有的品种,体长大约60—70厘米,生有锋利鹰喙和爪子,非常善于捕猎。雄性的鹰长了一身宝蓝色的漂亮羽毛,用于吸引异性的青睐,因此这种鹰就被称为蓝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鹰族人就和蓝鹰结成了亲密无间的伙伴,而他们也因此被称为鹰族人。按照鹰族人的传说,他们的祖先其实就是鹰,是老鹰下蛋给孵出来的,现在这种蓝鹰就是血脉相通的亲戚,是不能分离的。

鹰族人的生活离不开蓝鹰,蓝鹰是捕猎的高手,它们飞翔在高高的天上,锐利的鹰眼扫视着大地上的一切,一旦海里的鱼儿浮到了水面,蓝鹰便会如同闪电般高速俯冲下来,强健有力的鹰爪一下子就能将鱼抓出海面,然后将鱼带回到部落交给自己的主人。蓝鹰也善于捉拿巨鼠,虽然巨鼠的个头很大,但蓝鹰还是能用鹰爪紧紧地扼住巨鼠的脖颈,然后再用钢刀一般锋利的喙啄破巨鼠的脑袋,使其当即毙命。然后,蓝鹰会飞回主人那里发出鸣叫,主人就能去把死鼠捡回来享用了。

巴塔尼亚人来到东洋群岛后,他们也相中了这种神奇的蓝鹰,于是他们就用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来和鹰族人交换,比如一双旧皮鞋,一面小镜子,一把小刀等等,鹰族人爱吃糖,巴塔尼亚人就用许多廉价的糖块来交换。很多鹰族人为了得到这些前所未见的稀奇东西,便忍痛割爱将自己的鹰送给了巴塔尼亚人。这些鹰被带到首都蒂涅尔之后立刻身价百倍,成了那些爱炫耀的有钱人家追捧的宠物,很多富贵人家的子弟都以自己有一只上等的蓝鹰为荣。不过说来也怪,这些鹰在鹰族人手里矫捷迅猛、生龙活虎,但是到了巴塔尼亚人手里就变得没精打采、蔫头巴脑,也不爱吃喝,往往没有一两年就死了。

尽管如此,一只品相好的蓝鹰在蒂涅尔的市场上还是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因此达克分队长和加特尔上尉看到蓝鹰之后感到非常兴奋,他们看着蓝鹰在远处盘旋,似乎要降落,便急忙纵马过去。跑过去一看,果然,那只鹰落在了一块岩石上,在岩石旁,有一个年轻的土人正在忙碌着,他费力地击打着燧石生了一堆火,在火上已经支好了木架,一条新鲜的海鱼挂在火上面,这个土人要烤鱼吃。

达克分队长和加特尔上尉走了过去,达克说道:“喂,小伙子,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鹰族人没有文字,有自己的土语,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和巴塔尼亚人接触较多,所以很多鹰族人都能说几句巴塔尼亚语,达克希望这个土人也会。

果然像他希望的那样,这个年轻的土人转过头来用有些生硬的巴塔尼亚语说道:“你要做什么?”

达克很高兴,他和加特尔都下了马,走过来说道:“小伙子,把你的鹰卖给我吧,好不好?”

那个小伙子摇摇头:“我不卖。”

“你卖给我吧,我给你好东西,我给你……给你这个军用水壶怎么样?”

小伙子连连摇头:“你给我什么,我也不卖,库巴是我的兄弟,我不会卖掉自己的兄弟的。”

达克说:“那我拿我的大衣和你换好不好?要不拿我的手表和你换?”达克不断地加码,对于鹰族人来说,货币他们是不需要的,拿出巴塔尼亚金元来他们根本连看不看一样,他们不稀罕这样的纸片。

这个小伙子不管达克拿出什么东西,就是说什么也不肯和他换。达克不禁有些恼羞成怒,他真想一枪把这个小伙子给毙了,如果他打死了这个小伙子,是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巴塔尼亚的法律根本就不保护其他民族的权利,杀掉几个原始土人,对于他们来说和打死几个野生动物没什么区别。

但是达克又没敢贸然开枪,因为蓝鹰是不许陌生人靠近它的,如果打死了这个小伙子,他们就再也无法捉住这只蓝鹰了,想要去捉的话,蓝鹰立刻就会飞走。因此,达克把猎枪端起来对准了小伙子:“喂,你快点把鹰给我,不然,我一枪打死你!看清楚点,这是枪,是能打死人的,快把鹰给我!”

有些鹰族人也见识过枪炮的威力,甚至有不少鹰族人都死在了枪下,但是这个小伙子却呆呆地看着枪口,好像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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