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子:琉璃金檐,烟雨昔年(1/2)
自出生以来,我的声名虽说不上天下皆知,在牧族却已是赫赫有名。因为我有一个霸主父亲,他是草原上的主人,是牧族的汗王——阿克占·巴图鲁。
他曾征战四方,统一了百年的南北割据。他是草原上的英雄,却终其一生只的两子,而我则是二子。
按照道理来说,通常是大王子名声要更盛些,然而我却与唯一的的兄长不同。牧族并不重视什么嫡庶出身,我乃父汗嫡妃所生之事自可不提。唯一赋予我传奇色彩的是,我出生那天,牧族草原上开出一朵金色的莲花,巫师誉此为祥瑞之兆。
正是因了这祥瑞之兆,自我出生以来,父汗便对我寄予厚望。肩上的重担虽是将我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与此同时,未来汗王的的声名也早已在牧族传开。
我从未辜负过父汗的厚望,在牧族百姓眼里,我也是个能承担大任的王子。然而我唯一对不住的只有日日操心的母亲,与似水般流年。无论是儿时还是长大后,我从未有几天是快活的。
父汗常说,我是草原上傲视众生的雄鹰,有着健壮的翅膀与锐利的爪牙,总有一天会带领牧族走上更加繁盛的时代。
牧族的臣民也是如此以为的。然而,我却在巴彦的口中听到有人说,比起翱翔天际的雄鹰,我更似一匹驰骋草原的孤狼。
这样的说法,我让觉得很新奇,以至于想知道说此话之人的根据。
当我在叶赫那拉巴彦的带领下,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我不禁有些怔忪。只因,我从未想过这样的话出竟自于一名柔弱纤细得不似牧族人的女子。
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叶赫那拉珠瑾。是牧族第一美人叶赫那拉明珠的侄女,亦是牧族第一首富叶赫那拉府中唯一的女儿。
于我来说,这些所谓的名头并不重要,唯一让我难以忘记的,只是立于碧草悠悠的土坡上仰望夕阳余晖的纤细背影。徐徐晚风扬起她如墨的青丝,那单薄的身影似有魔力般,让他移不开眼。
随着巴彦的呼唤声,她转过身来,那张清丽消瘦的脸掩映在半明半暗之间。而映入我眼中的,只有她勾唇浅笑的温婉。
后来,我曾问及她为何认为我是孤狼而非雄鹰,初时她并不肯说出原由。所幸那时的她年纪还小,问得紧了便愿意吐露了。
那时的我,并不晓得好奇心也是一种极为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让人如上云端般快活,却也能使人似坠阿鼻地狱般痛苦。正是因了她的那句话,注定我这一生要入魔入障,终难解脱。
“雄鹰之所以翱翔天际,是因为它拥有一颗无拘无束的心。孤狼之所以勇猛,是因为它身后站着族人。二王子以为呢?”
我以为?听了她这样的话,我又能如何以为呢?
即便从前我并未想过这些,此刻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我生在牧族,身为汗王的儿子,怕是终其一生也难自由。
被当做未来的汗王培养,我身上肩负着的不仅是王室的兴衰,更是牧族万民的安乐生计。正如她所言,我永远不可能像雄鹰那般自由翱翔,成为孤狼,守护族人,或许便是我挣不脱的宿命。
我们之间开始的如此纯真美好,无关风月,却也算得超出世间的尘俗。
我是牧族的二王子,婚姻本就难以自主,因而我始终同她保持着距离。我们似友非友,我总是连名带姓的称呼她,只为掩盖那份不为人知的悸动。
她一天天长大,而我们却一天天越发疏离。瞧着她孤身纵马的身影,我时常在想,还要这样默默的看多久?或者,我还能这样看多久?
她十三岁那年,从梁国来了两名男子,扭转了我一直以来置身事外的观望。她自来以冷漠著称,却对那两个人出其的温和。
虽然我知道,她多半是因为他们无害,不会道她是非而亲近几分,可我却仍是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难以挽回的事情。
一年一度的篝火晚会前日,我命人给她送了请柬。她盛装而来,满面欢喜,我却因了她迟来的理由难以控制自己情绪,当众羞辱于她。
话出口的那一刻,我便后悔了,然而,瞧着她离去的身影,我却无法迈出脚步去追逐。我恨自己当时的犹豫与懦弱,造就了后来无法弥补的裂痕。
自打那日后,我们连似友非友的关系都宣告崩裂,从此成了对面客套的陌生人。我在闲暇之余,时常借着各种由头在叶赫那拉府中走动,因此即便叶赫那拉家并非名门望族,却被贵族官僚青眼几分。
她并不晓得我时常前去叶赫那拉府不过是为了见她一面,外界传闻,我与巴彦走的极近,巴彦日后多半会成为我的幕僚。如此一来,叶赫那拉家的风头更盛了几分。
后来深居简出的她竟然主动前来拜访,我喜不自胜,却被她的话自云端打落到地狱。
“二王子身份尊贵,非是我等平民所能高攀。家弟年纪尚幼,不韵世事,二王子若当真垂爱,便莫要再为家弟添风头。”
自那时起,我便晓得无论自己做什么,曾经竖起的壁垒终究无法打破。我不知道未来的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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