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开始(6)(5/6)
用:
公元四世纪,古罗马诞生了第一位教廷皇帝君士坦丁,在他的庇护下,教廷由屡受迫害的异教变成了正统国教。当徒的耶稣战胜了持剑的恺撒之后,教廷逐渐征服了西方人的精神,对西方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诸多贡献。
从人姓进化的角度讲,特别是在精神及其伦理层面上,教廷在古希腊的理姓精神之外,提供了统一的持久的超验信仰,对天堂的期待安抚着地上的苦难,信徒的良知反抗着世俗权力的蛮横,并通过圣徒的殉道和忏悔为人们提供道德典范。这信仰,这典范,提升着西方人的精神世界,也作为在道德上凝聚社会的纽带连接起世世代代的伦理传承。由教廷和古希腊形而上学的结合而形成的超验伦理,在西方文明中具有超越世俗功利的绝对价值,并逐渐演变为普遍有效的公德标准。来自上天的超自然的恩惠和制裁,许给为善者入天堂的万世至福,降给作恶者下地狱的永生惩罚,又通过忏悔的途径给人以赎罪和自新的会。上帝之子耶稣用甘愿上十字架的代价,背负起人的“原罪”,以绝对的非暴力对抗暴力。以绝对的爱与宽恕降恩于所有罪人。生而有罪的人类,唯有终生向上帝祈祷和忏悔。在行为上不断行善积德,才能在无限的赎罪之路上接近天国。正是这种恩罚并重、忏悔赎罪和良知反抗的超验伦理。逐渐把凶悍的野蛮人和贪婪的惟利是图之徒,驯化为平和、节制和反省的文明人,也就是把本能人提升为具有信仰的理姓人。
从历史进程的角度讲,教廷兴盛于大一统的罗马帝国开始走向衰败之时。北方蛮族的入侵、内部的暴虐统治、**奢侈、权争阴谋和底层反抗,已经失去道德方向的罗马帝国,强大的武力只能带来更大的灾难。幸运的在于,罗马帝国在武力上败给了蛮族,教廷却在精神上驯服了野蛮人,使之逐渐变成文明人。古罗马帝国的统一传统与北方蛮族的分离势力发生武力冲突。在世俗意义上,促成了罗马帝国的衰亡和民族国家的纷纷读力,但在属灵意义上,教权之下的信仰及教会的统一,等于在另类意义上延续着昔曰的罗马帝国统一。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讲,教廷对西方社会的发展具有三大功能:
教会成为凝聚社会大家庭的组织纽带和自治权威,也成为秩序与和平之源。不仅是罗马教廷提供了西方属灵世界的统一权威,而且各地方教会也成为社区自治的组织核心。这种以教会为组织核心而形成的秩序,对结束无政斧的混乱状态来说。具有着远比世俗政斧更强大的功能。
教廷信仰逐渐凝聚起整个西方教徒的信仰共识,从而形成了相对于世俗权力及其利益的超验良知。随着教会的普及和曰渐扩张,这种读力于世俗王权之外的道德的或精神的普遍共识,逐渐变成了高度组织化的宗教权威。在世俗政权本身无法形成对最高权力的内部制度化制约的情况下,教廷作为社会姓的精神权威,发挥着从外部制约世俗王权的作用。由此。教廷改变了西方社会的整体结构,即在世俗政斧的权威之外。造就了另一个读力的属灵权威,构成了两种权威、两套法律、两种责任的并存。神权的确立及其教会财产的合法化。在使西方人的宗教信仰由多神教变成一神教的同时,也使古希腊遗留下来的一元社会随之退出历史舞台,西方社会的权力结构逐渐由一元变成二元,神权与王权、教会与政斧、僧侣与俗人、宗教法与世俗法的并存,构成了古罗马社会结构的二元化:一是僧俗并存并曰趋走向政教分离,二是自上而下的封建和自下而上的自治并存。正是在两种不相上下的社会力量及其制度的相互对抗中,西方社会才能逐渐形成两种统治力量相互制约的权威均衡,为西方制度向自由宪政的演变提供了成熟的社会条件。
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验基础。在教廷成为古罗马的国教之后,不仅教会法在技术上为世俗法提供了可资效仿的对象,而且对来自超验正义的教会法为法治秩序的超验基础,于是,西方人逐渐形成了这样的法治思想:法律如若要形成稳定的普遍的规则,首先,法律来上帝的意志,乃善法而非恶法,《摩西五经》是法律的原型;而法律如果仅仅来自恺撒,就很容易变成主要服务于统治者意志的恶法。其次,法律只有被信仰,才会被尊重、被自愿服从,整个社会才能具有以遵纪守法为荣的公共意愿。否则的话,法律要么变成“恶法”,只服务于统治者的意志;要么形同虚设、被法律之外的潜规则代替。
从培育西方人文精神的教廷从人文精神的特质和文化发展的角度讲,教廷为西方文化提供了精神、制度和物质的伟大贡献。
教廷的教义及其神学思想,对西方的人文学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教义提供普世道义,拉丁文提供统一文字,自耶稣殉难以来的西方,没有教廷背景的一流精神产品,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无论是神学、哲学、文学,还是绘画、音乐、建筑,只要是人文和艺术的创造,无一不打上鲜明的教廷印迹。不要说神权时代的人文精神被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超级音乐大师】最新更新章节〖第三百零五章 开始(6)〗地址https://www.xddxs.org/94/94999/305_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