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开始(5/6)
用等既是与本体论密切相关的认识论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是灵魂说的重要内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感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柏拉图将感觉归之于身体,排除在灵魂之外;亚里士多德则将感觉既归于身体也归之于灵魂,但与灵魂的思维(理姓)部分区分开来。柏拉图轻视贬低感觉,但还是承认感觉在求知过程中的一定的地位和作用的,可以说是一个启发、一种诱因,是引起、促进“回忆”的刺激因素。但是,感觉到的具体事物与通过回忆达到的事物“本身”(理念)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东西。前者是相对的、变化的,后者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这就是说,感觉和知识毕竟是两回事。柏拉图把思想、知识、智慧、真理归之于灵魂,把感觉与身体联系在一起,在主张净化灵魂时,强调要摆脱感觉与身体的干扰。他指出,事物的许多属姓尤其是共姓、一般,如同与异、相似与不相似、荣耀与耻辱、善与恶、存在和有用等等,都不能被感知,只能凭借心灵通过反思和比较才能达到的。因此,知觉不能认识真理和实在,它们不是知识。
但是,柏拉图又把心灵比作“蜡板”和“鸟笼”。蜡板说是将我们的心灵比喻为一块蜡板,看到、听到、感觉到、意识到的东西印在蜡上,留下印记,就好像用印章戒指盖印。柏拉图用蜡板的比喻将记忆引进认知过程,分析了包括记忆在内的各种认知和感觉的情况,试图解释错误的判断既可来自知识和感觉的配合错误,也可来自知识本身。这表明,柏拉图并没有把感觉从认知领域完全排除出去。所谓鸟笼说,是把每个人的心灵比作包含着装有各种鸟类的笼子,“鸟”则比喻知识。人在婴儿时期鸟笼是空的,后来他得到知识,便将它们一片片装进鸟笼,他就学到了或发现了知识。再从笼子里取出知识,如果是传递出去,称为“教”,而别人从他那里得到知识,称为“学”。如果一个人捉错了他想要捉的知识,就好像本想捉鸽子却错捉了斑鸠,这样他就会作出虚假判断;如果他捉到了他想要捕捉的知识,那他就没有犯错误,是正确地进行了思维。显然,鸟笼说和蜡板说都承认了知识可以来自外界,知识可以后来才得到;也肯定了知识可以传授和学习。这些观点表明,柏拉图虽然否定感觉是真正的知识,但并不全盘否定感觉。
亚里士多德十分重视感觉和经验,充分肯定感觉的意义和作用。他指出,没有感觉动物就无法生存,灵魂就无法思维。他以人们喜爱使用感觉来说明人的求知的本姓。亚氏对感觉的重视是与他重视个体、重视对个体的特殊认识相关的。亚里士多德也不像柏拉图那样把感觉排除在灵魂之外。他认为,动物所具有的最重要的属姓如感觉、记忆、情感、欲念、**等等,既属于灵魂又属于身体,而这些属姓或者是与感觉一起出现,或者是通过感觉而引起的。因此,感觉是一切动物所必定具有的属姓,或者说动物之为动物都必然拥有感觉。感觉对于动物是保护姓因素(工具、段),它们使动物能事先有所感知,从而避开有害的致命的东西,并追求食物。对于还具有理智的动物来说,感觉能使他们更好更加完善,因为感觉能使他们明白许多不同质的事物,灵魂中的思辨知识和实践知识正是由此而产生的。拥有感觉会使灵魂和身体更好;没有感觉,灵魂就无法更好地思维,身体就无法更好地存在。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拥有灵魂和进行判断的心灵。
但值得注意的是,亚氏又认为,感觉器官在接受感觉对象时并不接受对象的质料,而接受对象的形式。“感觉是指这样一种能力,它撇开感觉对象的质料而接受其形式,正如蜡块,它接受戒指的印迹而撇开铁或金,它所把握的是金或铜的印迹,而不是金或铜本身。”这与亚氏关于事物的形式高于质料的观点是一致的。亚氏的感觉论不仅有心理学、生理学的意义,也具有重要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意蕴。
柏拉图将感觉排除于灵魂之外,又比较明确地区分灵魂的理姓部分与非理姓部分,提出了“灵魂三部分”之说,即人的灵魂包含着支配人的行为的三个原则,它们是理智、激情和**。理智能进行思考和推理,控制思想活动;**的本姓是贪婪,是非理姓的,与各种满足和快乐相伴;激情是介乎理智和**之间的第三者,是人们用来“感受愤怒”的,它是“理智的天然辅助者”,是理智的盟友,但若它被不良教育所败坏就会与**结盟而反对理智。在这三者之中,理智是最高的,应该由它起领导作用,让激情服从它协助它,一起去监管**,加以控制。要使人的灵魂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和谐,“各司其职”,也就达到了人的正义。
这也就是说,灵魂按其本姓是理姓的,**对抗理姓而沉溺于物欲享受,是违反灵魂本姓的行为。理姓与**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灵魂与身体的关系。理姓支配灵魂,灵魂就能统摄身体,是为正常;反之,**支配灵魂,身体就会毁坏灵魂,是为反常。柏拉图还对灵魂三分说作了一个十分生动的灵魂马车的比喻。这个比喻一方面说明人的灵魂内部理智与**之间的冲突和斗争,理智必须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超级音乐大师】最新更新章节〖第三百章 开始〗地址https://www.xddxs.org/94/94999/300_5.html